關于緩繳涉及企業、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公告


為減輕企業、個體工商戶負擔,支持實體經濟發展,現就緩繳涉及企業、個體工商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 

一、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,對企業、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《涉及企業、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》內收費項目,自應繳之日起緩繳一個季度,不收滯納金。 

二、《涉及企業、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》包括耕地開墾費、污水處理費等14項收費(具體項目見附件)。 

三、各地區、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本公告要求,切實落實緩繳政策,確保政策落地見效。 

特此公告。 

附件:涉及企業、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性收費緩繳清單 

財  政  部   國家發展改革委 

2022年9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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